“我儿子的补偿款终于拿到了,谢谢你们!”听着电话那头激动的声音,我真实感受到了巡察工作的价值。
事情源于两个月前,受区委授权,我们到了被巡察乡镇开始了新一轮巡察工作。我作为巡察组的联络员,第一时间就在镇政府大门口和各村(社区)显眼处公示栏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的受理范围、巡察组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等信息,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我们的巡察工作。
巡察进驻第三天,举报电话响了,“您好,这里是区委第三巡察组,请问有什么事情反映?”通过了解,来电人的儿子在临近镇的一家企业打工,期间因事故致残,经他人提醒有一笔补偿金可以领取,但不清楚如何领取,希望巡察组帮助解决。
收到诉求后,组内就如何处理作了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反映的问题虽然不在巡察受理范围,但老百姓找到我们巡察组,是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认可,这也是群众反映诉求的新渠道。
主意一定,我们即刻行动。根据委派我先后向镇纪委和信访部门负责人咨询,是否收到过类似的反映,是否有处理的先例。接着,与临近镇的信访部门联系,很快传来了消息,那家企业确认应该向因公致残的工人发放补偿金,企业想省下这笔钱就没主动与工人联系。经过沟通,企业及时将补偿金送到了致残工人的手中,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通过这件小事,我真切感受到巡察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调动群众参与巡察的积极性。(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