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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工作的高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9-11-14   来源:武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常州市武进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以监督工作的高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

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好“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无论党内监督还是国家监察,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实际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一学习两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着力发现和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构建监督体系,发挥综合效应,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必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协调联动区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日常协调协作机制,通过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督办联合,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贯通。赋予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3个监察员办公室并实现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围绕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监督贯穿决策前酝酿、决策中讨论、决策执行全过程,抓住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进一步发挥“四大监督”联动作用。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组织架构,推动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明晰各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建立完善各项工作的运转流程及工作标准,保证监督工作有序运行。拓展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赋予其日常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职能,建立起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监察员办公室等具体负责监督工作格局。制定《武进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在派驻机构“嵌入式、督察式、跟进式、剖析式”监督的基础上,坚持“统一领导、强化协作、规范程序”的工作原则,将8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2个片区,通过“一事一授权”,成立临时协作组,进一步优化综合协调机制,规范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效。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力量的统筹,构建“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区属板块园区纪委和区属国有企业纪委”的工作网络。

优化方式方法,突出抓早抓小,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针对基层监督领域广、对象多、问题杂的特点,建立完善收集被监督单位的信息和落实监督建议信息的机制,推动被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实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必须不断创新有效监督的措施和方式。汇集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社会综合评价和各相关专项考核结果,加强综合分析评估,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做好“阳光扶贫”、污染防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三大监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加强数据收集分析,强化预警预防,督促职能单位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细化规范谈话函询等监督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常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巩固、深化监督成果。(唐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