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要闻 >> 内容
常州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19-08-16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监委副主任石伟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通报了当前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7月以来,全市新增留置案件14起。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面临较大的压力,呈现出留置对象多、工作人员多、外出人员多、管理问题多、案件隐患多等“五多”特点。针对履行案管职能、加强案件监管、落实制度执行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会议强调,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继续抓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一是抓好留置案件审批,认真落实《关于规范辖市区监委使用留置措施报批工作的意见》。二是抓好每日安全例会,调整参会部门,各辖市区改由案管部门取代案件承办部门参会,进一步夯实辖市区案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三是抓好我市赴外协查和外地来常协查,严格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协查函的规范格式,需要使用谈话场所的必须在协查函中写明。四是抓好一般性谈话场所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性谈话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市本级3个一般性谈话场所、17个谈话室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五是抓好留置场所管理,严格执行《常州市监委留置场所管理办法》,近期多次遇到留置对象外出就医,要严审慎批、重点盯防,确保监管到位、万无一失。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一要坚持红线思维,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办案安全是政治的生命线、改革的生命线、办案的生命线,要坚持“谁承办、谁谈话、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二要坚持系统思维,精准落实办案安全举措。围绕“安全预案—现场管理—人员交接”等环节,系统抓好安全工作。加强辖市区、乡镇、监察员办公室一般性谈话场所的监管。外出谈话要灵活机动地采取不同方式,确保案件办得下、安全有保障。各审查调查组要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效。三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办案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监督责任,案管室负监督的再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