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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江苏武进-创新方式破解难题 将巡察触角向基层延伸
发布日期:2019-01-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委巡察工作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经验,用好市委巡察“五步工作法”,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对标看齐,不断深化政治巡察

  (一)坚守政治巡察定位

  不断对标中央巡视工作。2015年5月,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中层层递减、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创造性地开展了党风驻点巡查工作。2016年,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启动党委巡察工作,落实巡察全覆盖。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工作的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紧盯“三大问题”,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对标看齐,巡察工作站位不断提升,确保问题导向更加精准。

  (二)把准巡察监督重点

  根据被巡察党组织特点,科学确定巡察重点,增强巡察监督的精准度。把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江苏省委、常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武进区委推进“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巡察区级机关部门,重点关注部门党组织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举措和重点改革情况;巡察乡镇(街道),重点发现化解债务、土地改革、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基层党建、“三资”管理等方面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推动落实村居全覆盖

  从实际出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积极探索开展对村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在实现对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对村(居)的巡察,三年内将巡察全区320个村(居),目前已巡察88个村(居)。以巡镇带村的模式,由区委巡察组总负责牵头,村(居)纪律监督组配合工作,深入发现、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巡察组走村入户

  二、创新思路,探索巡察监督方法

  (一)提炼“经纬巡察”,确保务实管用

  在探索出简便易行的“五个一”活动基础上(组织一场集中廉政教育,安排一轮个别访谈,开展一次问询质询,组织一次专项评估,形成一份专题报告),提炼出务实管用的武进“经纬巡察法”。在横向(纬度)上,广泛收集被巡察党组织情况,坚持“带题巡察”,结合问题线索对号入座,提高巡察针对性;在纵向(经度)上,推进上下联动,对接跟进省市巡视巡察,将相关单位同步列入区委巡察对象,做到系统巡、巡系统。把延伸巡察作为常规动作,在巡察乡镇时延伸巡察其所辖基层党组织,巡察机关单位时延伸巡察其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将巡察的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米”。


召开问询质询会现场

  (二)实施“两种联动”,优化工作模式

  在纵向联动上,贯彻省委关于巡视巡察联动的部署,及时对标省市巡视巡察计划,选择同一系统或同一性质的单位作为区委巡察对象,以“对口式”巡察更好地发现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在横向联动上,建立巡审联动机制,与审计机关主动衔接、资源共享,审计部门结合区委巡察任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协助巡察组更好更快地突破问题。会同组织部门把参加巡察工作作为区管后备干部基层挂职锻炼经历,将巡察机构打造成培养干部的大熔炉。

  (三)把牢“三个关口”,增强巡察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集中监督火力,全力发现问题,用好个别谈话、财务审计、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加强协同配合,拓宽“渠道口”,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机制,信访、审计和政法机关等10多个部门主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相关情况;保持巡察震慑,抓牢“关键口”,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成案率,主动对接区纪委案管、审理部门,对巡察拟移交线索集中分析研判。区纪委开通受理问题线索“直通车”,实现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与执纪审查的有效衔接、无缝对接。区委巡察办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持续跟踪,定期对账,形成问题线索登记、移交、办理、反馈的闭环,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一年来共移交问题线索79条,处分5人,问责21人。


研判问题线索

  三、标本兼治,用足用好巡察成果

  (一)“严”字当头,紧盯整改

  通过一份综合反馈意见、一份原味问题清单,将发现的问题由巡察组组长一针见血、原原本本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发挥警醒和警示作用。2017年前四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563条,目前已整改506条,整改率达90%。区委专门下发“区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材料,总结提炼成3大类19个方面共性问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对照整改,做到共性问题统一整改、个性问题分类解决。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察改结合,强化整改督查。针对区某党组巡察整改不力的突出问题提出专责监督意见,会同区纪委对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责监督。对其党组书记实施诫勉谈话,给予其下属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责令该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效”中评估,用好结果

  区委将巡察结果作为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巡察中发现的某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矛盾大,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根据巡察建议区委及时调整了其领导班子。2015年巡察该区湟里镇时,指出其所辖的葛庄村存在会计核算基础薄弱、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等6个问题,区委巡察机构全程跟踪其整改,经过一年多努力,该村2017年获得了“武进‘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单位”称号。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度不断提升,97批次145人次通过来电来访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三)全局视野,助力发展

  积极组织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行业系统内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集体资产、水利管网建设、阳光扶贫、拆迁安置、医疗体制改革等领域提出了许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形成了16份专题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区委巡察办十分重视巡察工作经验的总结,通过编写巡察简报宣传巡察工作的进度、成效和经验做法,帮助巡察干部在提升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近年来,该区有反映巡察工作的80余篇文章被省级以上媒体录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践探索》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812/t20181224_185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