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推进江苏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
蒋卓庆
我代表中共江苏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全面部署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刚才,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代表省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章和宪法要求,忠诚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省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专题会、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会议全年2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项一项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守职能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带头把职责摆进去,既主动对标找差,又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出台专门文件,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推动中央和省委出台的有利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工作创新。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查调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303件。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省纪委共对122批2557人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回复。
(二)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积极探索实践,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委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在关键节点亲自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有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省纪委主动担负牵头责任,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18年1月底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扎实抓好编制划转、干部转隶相关工作,共划转编制2914个、转隶干部2273名。省纪委率先探索内部机构职能调整,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全部到位,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构建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制定《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出台28项配套制度文件,基本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制定《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文件,为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提供工作规范。
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全覆盖。根据监察法规定,赋予省纪委监委35个派驻机构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监察职能。制定《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全面推开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全省96个县级监委共综合派出359个监察员办公室。试行相关设区市监委向10个设有检察院的开发区派出监察工委,率先探索向11个省属金融类、投资类等国有企业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进一步扩大巡视巡察覆盖面。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江苏的相关配合工作,把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协助省委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既抓好牵头任务落实,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督促做好面上问题整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实质性成效。
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全面部署推进,2018年省委第四轮、第五轮巡视对63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发现突出问题3049个、问题线索484件、问责线索55件。坚持政治巡视要求,探索开展政治生态专项研判。研究出台《进一步增强巡视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关于巡视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的意见》,持续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机制,集中时间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整改工作收效见效。
全面规范巡察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制定《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升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和对村(社区)巡察规范化水平。拓展巡察范围,79家省级机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探索开展对下属单位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省已巡察7663个村(社区),占总数的36.2%。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省委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各设区市党的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完善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做到“远距离、近监督”。协助省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出台《江苏省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探索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的有效抓手。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问责重点,规范问责程序。全省实施党内问责4072起,问责党组织1401个,问责领导干部3837人。
创新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构建完善省纪委监委内部“1+5”监督工作格局和监督工作网络,制定了执纪监督工作规范。发挥日常监督特别是派驻监督的优势,探索开展嵌入式监督。强化专责监督,省纪委向3个省直机关党组提出监督意见,推动构建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统一检举举报电话平台和网络平台,全面提升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建设水平,形成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监督。制定《关于为江苏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保障“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推广建设“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促地方及职能部门细化脱贫标准、开展精准核查,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加大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对4个县(市、区)提出监督意见或监察建议,督促履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牵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履职尽责,推动全省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04起、处理4945人、党纪政务处分3439人。坚持每月对外公布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对典型问题适时通报曝光,省纪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5批、58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少数单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公务用车“一车双牌”、公款办理通信套餐等突出问题,提请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有关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全面禁止饮酒等规定,督促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协助省委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2664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3965人次。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全省共立案31360件,其中,厅局级66件,县处级748件。采取留置措施456人,党纪政务处分28665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和行贿利益追缴机制。全省查处行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301件。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嫌疑人27人。
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进一步严格纪律执行标准,制定了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全面运用监察法规定的12项调查措施和3项协助调查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案件主办人和案件主审人制度,组建专业咨询人才库,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为审查调查提供法律支持。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协助省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中央近年来在江苏查处的中管干部案件和我省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反思和警示。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分行业分领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
(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查处问题6700个、处理9251人。运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机制和方法,加强村务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督促地方和职能部门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暗箱操作等问题;推广“村务卡”制度,努力杜绝财务管理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试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件有所下降。推动开展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保障群众在教育方面的切身利益。督促推进医疗卫生领域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遏制商业贿赂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惠民惠农资金整治、基层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果。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群众安全感。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采取提级办理和异地管辖措施的意见》,切实提升查办精准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224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39人。
(八)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推出扎实举措,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建立联系点制度,开展自身建设专项督查,着力推进巩固“三转”成果、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等重点措施,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制定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列出责任清单,推动严格履责。
健全完善“一套规程、五项机制”。“一套规程”即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运行的“1+N”制度体系,覆盖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五项机制”即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廉政风险全程防控等五项机制,有效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权力。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制定违反“六条禁令”行为处置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省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59人,同比有所下降。
一年来,江苏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和基层仍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呈现新变化新特点,标本兼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面对监察对象大幅度扩围、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多样复杂的情况,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还需不断加大,有的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不够有力,有的国有企业、高校纪委力量还比较弱,履行职责还有短板,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拿出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发扬光荣传统,勇于开拓创新,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了重要启示。
(一)始终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科学理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对江苏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并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新时代,我们要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放在江苏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使各项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江苏实际、具有时代特点。
(二)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工作的根本目标,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在新时代,我们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细做实保证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在忠诚履责中彰显政治机关本色。
(三)始终践行党的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做一切工作都必须顺应民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精准脱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切,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滚动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始终坚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立场。近年来,我们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督促健全制度机制,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在新时代,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认真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深刻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利器,又夯实治本基础,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最前沿,对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有着更高要求。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完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权力的制度机制,以务实举措和铁的纪律树立江苏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不断增强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既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我省沿江各市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作用,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完善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做好精准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防止问责不力或者泛化、简单化。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综合运用监测评估成果,准确查找政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增强政治定力,保持稳扎稳打,又强化改革创新,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牢牢把握标本兼治的改革目标,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健全完善江苏纪检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换机制,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有效衔接。
(三)进一步推进监察全覆盖,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紧紧围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拓展监察职能,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确保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努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不断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切实提高监察全覆盖水平。
高质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分类有序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国有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探索国有企业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方式,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强化对高校纪委的领导,完善高校纪委工作体制机制。
推动监察工作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深化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督促监察员办公室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探索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效监督的途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全面高效覆盖,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功能作用。
(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创新“监督的再监督”实现方式。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结合起来,在做实做细上下更大功夫,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加强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特别是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深入剖析,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分析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政治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四风”新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巩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谈话函询的规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对巡视巡察、责任制检查、审计、履责记实等监督成果的系统集成,增强监督有效性。
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在精准脱贫方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全省“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工作,实现涉农和扶贫资金监管的全覆盖。在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推动建设以问题线索处置为主线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监督落实监管责任,依纪依法加强治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督促严格管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五)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系统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面上问题有效解决。
更加突出巡视巡察政治定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每年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实施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探索制定政治巡察问题清单,着力加强能力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强化市县巡察,扎实推进省直单位巡察,进一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突出群众关切,深入查找问题,夯实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着力提升巡视巡察监督质效。深化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省一盘棋”的战略格局。进一步推动巡视巡察由查纠问题向标本兼治、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由上下联动向形成合力转变,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巡视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有效贯通,健全完善成果运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反腐惩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查处金融、环保、民政、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案件,在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实现新增案件得到明显遏制。
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细化实施办法,用好我省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严格规范高效履职。着眼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为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健康环境。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衔接,努力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根据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七)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关切,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继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研究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建设,推动农村村务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紧盯群众身边,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绝不手软。
齐抓共管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新成效。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度和实效,不断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持续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业务和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队伍建设责任体系。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来,聚焦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上来。
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将“一套规程、五项机制”贯彻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把2019年作为“能力建设提升年”,大力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实施年轻干部全员跟班锻炼计划,探索实行新进年轻干部导师制,着力提升贯彻实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调研,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升学习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全省纪检监察统一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为牵引,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志们,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江苏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