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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重拳出击 还百姓朗朗乾坤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清风扬帆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图为近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孙权 摄    


●江苏省纪委监委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成员单位,联合发布敦促涉黑涉恶违法人员投案自首通告,160多名公职人员投案自首;

●对近2.1万个行政村、社区、15万余名村社“两委”干部全面起底,逐一过筛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两委”人员;

●截至目前,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482人,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

“被告人聂元元,原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越河村村委会主任,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前不久,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为害多年的一股黑恶势力,最终以聂元元为首的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受到法律严惩而覆灭。

聂元元等人伏法后,该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邵霖等27名“保护伞”也被纪检监察机关连根拔除。当地村民无不拍手称快:“现在风气正了,治安好了,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打“伞”破“网”,除恶务尽。这样的雷霆之势在江苏已形成了强大声势、打出了震慑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482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994人,组织处理488人;采取留置措施150人,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

1 强化政治担当 多部门各负其责、同频共振

6月17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第四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一经公布,迅速引起广泛关注:“镇江市丹徒区新城管委会农工部原副部长、宜城街道陆村党总支原书记谢辉剑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审判员翟元圣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原副局长力德怀充当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持续不断的案例通报体现了江苏省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要求。

2018年11月,省纪委监委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成员单位,联合发布敦促涉黑涉恶违法人员投案自首通告,160多名公职人员投案自首。“省纪委监委在专项斗争中肩负双责,既要当好 ‘先锋’,又要做好‘督军’。”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赵长林表示,江苏充分发挥好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统筹推进机制,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同频共振。

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省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设立一个纪检监察室承担专项工作任务,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安排专门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加强协调指导督促。

去年底,省纪委监委向徐州市纪委监委发出督办函,要求抓紧核实办理以张光明、王在清为首的两个涉黑组织案件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金融系统人员相关线索。在省纪委监委跟踪督办下,徐州市沛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为民,徐州市原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王如席等多人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的问题相继被查实。

“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大多在当地经营多年、人脉关系较广,对其调查处置比较复杂,没有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协调,会有‘关系网’的影响,阻碍办案进度。”省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岳岭说,在查办徐州张光明、王在清和常州万新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对两地17件17人重点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统一调度,组织省本级及南通、盐城、扬州、宿迁等地纪检监察力量,灵活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管理、交叉办案等方式顺利突破。

2 严格过筛细查 精准打击“官伞”“警伞”“庸伞”

长期在当地实施“套路贷”,一个又一个本来运营良好的企业被盯上后,不经意间落入其设置的圈套,背负上巨额债务,最终破产倒闭,多名受害人被迫背井离乡……去年5月,省公安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了以常州市新北区融通小贷公司老板万新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通过该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的线索双向移送处置机制,万新良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步移送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利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库”深挖细查发现,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等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多年来为其共同“撑伞”。经过深入调查,常州市50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被立案查处。

专项斗争开展伊始,江苏就建成全省统一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库,开发使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管理分析系统,形成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分级督办、严格审核、省级把关”的精准处置和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全省联网、实时掌握、全程指导。

点击鼠标,登录“管理分析系统”,已成为徐州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祁赞朋每天的必修课。“在线索研判上,依托大数据技术,每月对各地举报线索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深挖案件线索中的共性问题,落实稳准狠打击举措,提高了专项斗争工作水平。”祁赞朋说。

何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样的情形才能认定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些问题都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准确把握。为此,2018年10月,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出台了严肃查处“保护伞”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10+1”具体认定标准和5条处置原则,从构成要件对“保护伞”进行清晰界定,精准打击“官伞”“警伞”“庸伞”。

3 坚持标本兼治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我隐瞒犯罪前科,给组织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不配当这个村主任。”今年4月,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某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接受“政治体检”后主动辞去职务。

去年8月,该区对现任村居干部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重点排查隐瞒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员。

这次不同寻常的“政治体检”来源于该市纪委监委给淮阴区委下发的监督意见书。“在聂元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审查调查中发现,淮阴区委存在对扫黑除恶工作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问题反思整改不深入等问题。”淮安市纪委常委王海洋表示。监督意见书直指存在问题,要求淮阴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从严监督管理,强化以案促改,实行标本兼治。

扫黑除恶“亮剑行动”、基础攻坚专项行动、重点警情案件专项排查……收到监督意见书后,淮阴区委开展多项行动,全面实施集中整治,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11人、问责推动工作不力6人,同时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前备案制度,出台公安队伍管理规定,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的渗透。

“打蛇要打‘七寸’,根治就要‘挖根’,扫黑除恶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江苏省监委委员葛夕芳表示,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监管不力和制度漏洞问题,立足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对黑恶势力混入村“两委”班子、“套路贷”等多个方面开展协同监督,督促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据了解,江苏对近2.1万个行政村、社区、15万余名村社“两委”干部全面起底,逐一过筛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两委”人员,重点针对政治功能弱化、“村霸”等突出问题,“一村一策”精准治理。截至目前,全省共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832个,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人员987人。同时,还以问责昆山刘海龙案件中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为契机,督促苏州、无锡等地深入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和“套路贷”专项整治,确保查处一起案件规范一个领域、清朗一片空间。

“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工作的主攻方向,我们将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以打‘伞’破‘网’工作成果体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本报记者 孙权 通讯员 蒋尚飞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