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周爱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杨琰宣布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程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聚焦单位职能责任。巡察组和被巡单位要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
会议强调,巡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倒逼整改。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广泛接触干部群众,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个性问题要深挖,共性问题要找准,要善于从一个点上的问题挖掘出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做到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制度方面的原因、责任方面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对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而言,巡察反馈后,必须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要结合“学恩来精神、守初心使命”专题教育活动,自觉将学习弘扬恩来精神融入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等“七种能力”,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省纪委“八严禁”,坚定不移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本轮次巡察区委3个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和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集中巡察时间为2个月。本轮次巡察结束,十届区委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