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天宁区纪委监委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 >> 整改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3月23日至5月22日对区行政审批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7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行政审批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摆正态度,严肃巡察整改

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优化政治生态的一次契机,作为严肃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的一次契机,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抓好所有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摆在首位。在收到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的反馈意见后,行政审批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二)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巡察整改组织领导。针对反馈的所有问题,在整改中均由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中由主要领导负责整改的问题21项,由其余分管领导负责整改的问题5项,由主管科室负责整改的问题1项。

(三)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在所有反馈问题的整改中,均要求相关责任人深挖问题源头,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同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从源头上真正杜绝这一类问题。

二、紧盯反馈问题,逐个逐项落实到位

局始终以务实的态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动真碰硬的力度、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区级其他部门的联动还需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外沟通联系的主动性不强,在牵头‘放管服’改革任务的落实上协调‘借力’不够,对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局限于月报等书面材料的对接,满足于QQ、微信等线上的交流,缺乏常态化的业务沟通和实地的业务指导,2019年,区行政审批局仅召集区级业务部门召开5次业务培训会,未就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过实地调研指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业务对接、沟通,在牵头“放管服”改革任务的落实上善于协调“借力”,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协调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召开多次部门协调会议,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实地调研,积极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工作,加强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着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7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5次,培训人员涵盖相关部门、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和区级窗口工作人员。

2.关于“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抓得不紧。区行政审批局对12345平台工单的受理、转办、回访、督办等各环节监督不够到位,工单多次出现答复超时现象,2019年共出现超时工单11件;协调处理12345热线事项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协调解决因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确造成的落实难的问题上缺乏有效举措,2019年,全区省级不满意工单共有7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加大对12345平台工单的受理、转办、回访、督办等各环节的跟踪、监督,避免出现答复超时现象。2020年7月至9月,共受理工单5811件,省工单65件,省级不满意工单1件,超时回复工单0件。今后,将提升协调处理12345平台工单的能力,加大对疑难工单的协调力度,拓宽思想、创新做法,力争省市工单满意率100%,超时回复率0%。

3.关于“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APP运行效率有待提高。区行政审批局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任务,未在便民服务上做细做实,区政务服务平台存在答复群众咨询不准确等问题;政务服务APP由于维护不到位,存在登录不上、验证错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度: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着力在便民服务措施上做细做实,对群众咨询不准确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要求区级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准确答复申办人。目前,邀请省运维公司技术员进行驻点办公,对政务服务APP进行全面维护和检查,着力解决运行不畅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体验感。

4.关于“自助服务区作用未充分发挥。区行政审批局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上还需继续发力,对自助服务设备的管理使用宣传力度不大、对群众的引导不够,自助服务设备使用率低,自助体验区形同虚设,未真正实现‘把方便群众的好事办好’这一目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为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对自助服务设备重新整合,纳入自助服务区统一管理,同时在自助服务区增加指示牌4个、增加指南手册500余份,增设了一名服务引导员,引导办事群众进行自助体验,进一步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5.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局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只作会议传达,未结合本局实际进行深入研究,未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整改完成,需要继续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纳入2020年局党支部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加以落实。6月29日,结合牵头营商环境专班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深入研究,由主要领导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宣讲,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行学习。7月20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进行学习。

6.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学习教育、检视问题等工作满足于完成规定内容,未结合自身特色开展自选动作;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质量不高,个别班子成员的调研报告出现数据空缺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主动开展理论及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局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工作,局班子成员经常帮助基层解决政务系统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为基层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规范调研内容,要求所有报告必须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用数据说话。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局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局成立至今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至今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也无明确的分管领导,随机谈话7名在编人员,均不清楚本局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谁。”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2020年6月11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7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究。今后,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使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检查。

8. 关于“作风督查动真碰硬不够。2019年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6次‘机关作风建设察访行动’,均未发现问题;2019年该局开展的4次明察暗访均未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能进行深入督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自查自改,深入贯彻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约,委托该评价机构不间断对中心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在窗口作风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同时,严格大厅日巡察,落实好每日通报、季度考评、警示曝光制度,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及时排查化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9月23日,召开班子会议进一步细化、优化《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考勤制度》,加大惩戒力度。

9.关于“抓作风警示教育力度不强。人员划转后区行政审批局未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更多是在业务会后顺带提一提,教育成效不明显,窗口人员用手机观看娱乐视频、未到下班时间窗口存在空岗等问题反复发生;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够,对市区明察暗访、局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通报曝光,随机谈话7名工作人员,有6人不清楚窗口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市区通报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6月12日,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7月20日,召开作风建设会议;10月14日,召开国家大督查迎检会议。强调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更换上下班打卡机为先进的人脸识别打卡机,要求工作人员提前到岗和延迟下班。加大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市、区明察暗访工作组反馈的问题,做到发现一次通报一次,对日常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通报曝光。

10.关于“形式主义问题‘隐形变异’。区行政审批局内部管理制度‘停在纸上’,2019年4月局出台了《窗口单位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规定每周一、周五为窗口单位领导接待日,但2019年实际只落实了1次;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考评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窗口单位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表格填写及人员到岗情况,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考评细则并严格执行。

11. 关于“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局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的主动性不强,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只有遇到问题才到镇(街道)走访调研,主动下基层次数不多;部分中层干部习惯于在线上布置、衔接工作,与基层条线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不多、实地答疑解惑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常态化赴基层调研,通过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领导下基层现场办公实地解决问题,加强与基层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对基层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实地答疑解惑。

12. 关于“局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视停留在口头上,局领导班子至今未对本局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排摸,局工作人员也未厘清个人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在廉政风险的提前防范方面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摸,对排摸出来的风险点及时进行提醒和教育,加强防范,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前防范廉政风险。6月12日,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内容。

13.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个别政府采购不规范,如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定制工作服共计9.97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部分支出手续不齐全,如2017年支付印刷费2.1万元和支付2018年的报刊费3835元未附明细清单;财务核算不严谨,如发放2017年四季度及全年考核奖领款人签字不规范,个别原始凭证制单日期晚于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日期;资产管理不完善,如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和无形资产核算不及时,个别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活动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如党建活动与工会活动经费未分开核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下步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规定,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在核算、记账上做到手续齐全、管理完善、核算清晰,及时登记、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14. 关于“党组织建设未抓常抓牢。支部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党支部成立后,没有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召开办公会20次,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支部委员未有效发挥作用,谈话反映宣传委员一人负责组织、宣传、纪检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引领政务服务工作,创建2020年党建品牌“汇服务、为宁办”,把党建融入业务;深入开展“四亮、四比、四创”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红旗窗口”,每月评比“服务之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改造政务服务大厅,浓厚政务中心党建氛围,深入贯彻“弘扬‘四铁精神’全力冲刺五十强”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窗口人员的担当精神、服务意识;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作用,认真按支部工作条例开展支部工作。

1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三会一课’频次不足、形式单一,2019年支委会只记录6次,主题党日活动仅记录9次,其中开展学文件、读报告活动5次;党支部‘一本通’填写不规范,支委会由全体党员参加,2019年8月28日的支委会讨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拓展提升项目采购事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点到为止、轻描淡写,记录简单,谈话反映2019年组织生活会未进行互相批评。”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开展活动,规范支部工作;按要求填写党支部《一本通》,记录各项会议;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直面问题,及时整改。

16. 关于“对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组织委员与提交入党申请书的3名工作人员谈心谈话较少,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关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进行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多与她们谈心,从生活关心入手,关注她们的思想状况。今年对已经递交入党申请的两名同志,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每季度与他们谈心一次,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17.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严格。局成立后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部分重大资金使用未开会决定,如2018年、2019年大额资金支出11笔中有6笔未召开会议商讨,有2笔仅在办公会上通气同意,未作专项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继续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4月21日,召开局班子会议,邀请区纪委派驻组组长参加,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办理,严格做好记录台账。

18. 关于“党组织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办公会、工作性会议混记,2019年办公会记录20次,其中党性教育8次,组织生活记录1次,民主生活会记录1次;会议记录存在记录事项不全、参会人员不规范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完成整改,需要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贯彻党组织议事规定,明确局党支部议事和行政议事事项。对应由党组织讨论事项一律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对应由办公会讨论的日常业务工作,一律提交办公会议研究,将党组织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划清;健全各类会议记录本,按照党组织会议、班子会议、办公会三类记录,由专人进行记录。

19. 关于“干部培养长远谋划不足。行政审批服务科正副科长职位均空缺,综合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未任命正科长,也未设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入谋划。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培养,建立干部梯队,开展长远谋划。特别是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采取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的方式,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年轻干部在岗位上成才。

20.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20年2月选拔任用3名中层副职过程中,谈话考察、任前谈话材料没有及时完善归档。”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入谋划。

整改情况: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进行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相关材料及时完善归档。

21. 关于“干部培养机制不完善。干部的培养与培训、成才与成长、使用与岗位匹配缺乏有效的机制与手段,局成立以来未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和岗位锻炼,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足’和‘知识恐慌’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入谋划。

整改情况:完善干部培养机制,从局内部挖潜力,通过岗位整合,加强各岗位的锻炼,让干部通过学习培训和岗位锻炼,提升履职能力。

22. 关于“局领导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区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艰巨性,从细节入手,开展“一学习两整治”和“两整治回头看”工作。主要领导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组织观看中纪委网站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6月12日,召开专题党风廉政会议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运行行政权力。

23. 关于“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谈心提醒少,随机谈话10名工作人员,有7人反映分管领导与其谈心谈话较少;对分管部门人员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对窗口人员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不掌握,对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缺乏有效处理手段。”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加强“一岗双责”意识,7月份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开展劝勉教育。今后,将继续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对于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及时指正批评,对于违反作风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24. 关于“巡视问题整改未抓实抓细。局虽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巡视常州市天宁区的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但未对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细化、量化;个别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偏差’整改措施中提到‘除落实好原有学习计划外,每月增加1次交流学习’,2019年局领导班子开展各类学习仅7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继续深化提升。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巡察反馈要求制定相关方案,细化巡视问题整改措施,严格责任到人,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2020年行政审批局学习计划表》落实各项学习任务,通过自学、集中学、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等形式进行。

25. 关于“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整改工作思路老套、按部就班,未结合局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出台相关整改措施,如整改措施中提到‘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每年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期限为‘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结合本轮巡察工作发现,未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此项整改任务,也未出台具体督查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程: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对于整改工作要结合局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出台相关整改措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定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和时限,每月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任务和工作需求适时召开班子会议。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等工作中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主动思考不多、责任担当不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事项办理未落实‘不见面’审批政策,工程项目审批、集中行政许可办理等工作流程不够优化、效能有待提升。”问题的深化整改。

整改进程:预计在2020年12月前全面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主动思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进一步落实事项办理的“不见面”审批政策,提升、优化工程项目审批、形成集中行政许可办理等工作流程。努力实现重大项目4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企业开办全流程“1.5个工作日常态化、0.5个工作日最优化”,在1+4改革中积极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已在郑陆镇、青龙街道、红梅街道、兰陵街道试点实施《关于为民服务中心实施“一件事”服务(第一批)工作方案》,通过重新梳理审批业务、细化分类、精简材料、流程再造的方式,将原需提交的2张申请表13个材料,缩减为1张申请表8个材料,缩减了40%的材料。套餐中还增设了EMS服务选项,申请人原需多次跑,多个窗口进行各项业务的审批,现只需跑一次,到一个窗口领取“一张清单告知”、填写“一张申请表单”即可完成申请。真正实现“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

2.关于“综合服务不够彻底。局内部业务科室至今未实现有效整合,局领导班子在抓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力度不够,窗口人员只关注各自条线工作,综合业务知识不熟,部分具体事项的审批工作仍分散在原业务部门和业务窗口,离上级要求的‘一窗通办’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深化整改。

整改进程:预计在2020年12月前全面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内部科室业务事项正在逐步整合中,打破岗位限制,对分散在原业务部门和业务窗口的部分具体事项的审批工作进行整合,尽快达到上级要求的“一窗通办”目标。目前,已常态化召开各项业务培训会,除各审批条线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外,还组织审批科工作人员每半月定期开展审批事项互相交流学习工作,加快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的提升,尽快培养出一批“全科”窗口工作人员。

三、巩固巡察成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三个月不懈努力,行政审批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区委要求相比,与全系统干部职工期盼、农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巩固深化集中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要求,把坚定不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信念根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题和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采取观看教育视频、组织集体讨论、班子成员上党课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

(二)增强纪律意识,从严履行“两个责任”。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要身先力行,模范带头,对存在问题主动认领,一件一件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及时向党员干部公开。二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和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三是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

(三)压实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党建任务清单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作风根本转变,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的良好环境。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政务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多深入基层接地气、多同群众座谈、多听群众意见,以人民为中心,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求真务实化解矛盾。

(四)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开拓前进。在工作中,不能只是一味的埋头苦干,也要静下心,多思考。要将苦干化为巧干,思考如何能将工作做得更好。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多观摩其他地区的优秀工作做法,并作出总结,推动自身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开拓向前。重视群众的诉求,从政务服务工作出发,思考创新出更加便民利民的举措,优化群众的政务体验,做好每一项政务服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69661605。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