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常州市天宁区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深度融合,完成好监督“融合文章”。
着力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的衔接。天宁区进一步细化建立巡前、巡中、巡后和日常协调4个维度12项巡纪协作机制,通过人员交流、信息互动和工作协同方式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强化人员整合,专门选派4名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补充“一线力量”;强化信息共享,巡察组以发函、走访纪委职能科室的方式,全方位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涉及信访、问题线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强化巡后协作,纪检监察部门优先处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严格问责程序,严肃责任追究和追责问效,提升巡察工作的震慑效应。
着力加强巡察监督与监察监督的衔接。根据《关于加强县级巡察机构与县级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在对全区124个村(社区)进行巡察时,区委巡察组邀请相对应的监察员办公室全流程参与监督,定期、不定期交流监督信息,为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提供便利;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对镇(街道)和村(社区)存在问题的具体人、具体事进行统计汇总,移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督查督办,进一步提高整改质量。
着力加强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衔接。天宁区建立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联动机制,每轮巡察前,巡察组专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对接沟通,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巡察监督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适时提出专项巡察建议;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将巡察报告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督促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推动其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