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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四大监督联动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武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胡某某身为中共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滥用职权违规为自己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去年,常州市武进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该区某村党组织时,发现并推动查处了这起违规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问题。

这是武进区“四大监督”联动、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起典型案例。

巡视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武进区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的监督格局,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责联动,明晰责任有方向。该区出台《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明确区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分管区领导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承担组织领导责任。巡察机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与纪委监委日常监督责任相结合,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责任链条,并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及政治生态评价,协同发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把关,监督指导有抓手。在巡察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区委巡察组开列“立行立改问题清单”,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迅速整改。2019年累计下发“立行立改清单”12份,及时推动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巡察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区委巡察机构联合区纪委监委积极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规范开展整改工作并审核整改“双报告”,2019年联合指导14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

凝聚合力,督促整改有重点。在持续整改阶段,该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跟进,针对巡察整改不力问题开展专责监督,问责2人2个党组织;对4个尚未整改完成问题的党组织派发10份“任务单”、“交办单”。坚持巡察整改与巡视整改同步推进,2019年区委巡察机构分两批次对省委巡视常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区委前六轮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整改专项督查,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效。

用好成果,推动改革有成效。该区纪委监委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2019年,立案13人,留置1人,问责32人,针对巡察发现的区属国企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等方面问题,提交专题报告16份,向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2份。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基层党建、“三资”管理等领域建立完善制度55项。(蒋一丹、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