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郑陆镇舜北村委委员潘俊才在集体资产建设项目管理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7年,潘俊才在从事村集体资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致使村属集体资产权益遭受损失。2019年11月,潘俊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