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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育化人心 播撒英烈情怀
发布日期:2020-04-04   来源:钟楼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又是一年清明节,伴随着浓浓的春意,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卜弋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钟楼区邹区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庄严肃立,怀着崇敬的心情,瞻仰烈士纪念碑,向革命先烈默哀致敬、敬献花篮,表达无限哀思与敬意。在重温入党誓词的环节中,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回顾了邹区镇烈士朱真、陈志正等人的革命历史,跟随英雄事迹追寻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

陈志正是江苏常州邹区人。他自幼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有着刚直的性格、同情劳动人民的感情以及认定真理就坚持到底的品质。他对贫苦亲友热情,对富裕亲友冷漠,同情弱者,爱护幼小。他有着反封建的叛逆精神,对封建地主家庭的陈腐习俗,如等级观念、男尊女卑等,公然抵制。家里吃饭,他不愿与父亲、兄长及外来宾客同桌,而乐意与母亲、嫂嫂、姐妹、女佣、男长工一起。平日里,他与镇上小学教师和贫苦青年交朋友,经常促膝谈心。冬天,他多次脱下身上的棉衣,济助贫苦同学、朋友,宁可自己受冻。父亲死后,他不落一泪,并对大家表示:生老病死,人生规律,不必悲痛。当地群众称他是“怪人”或说他是“共产党”。

他刻苦学习,攻读马列著作。暑期回乡度假,陈志正广泛涉猎史书和近代自然科学,尤其喜爱社会科学。进入劳动大学后,陈志正在进步思想的影响下,精心研读《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哲学笔记》等大量马列主义著作,还自学了日语和德语。他秉性正直,又接触了共产主义真理,所以能在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白色恐怖中,加入共产党。入党以后,陈志正积极投身上海地下党领导的上海学生运动,为了整理材料、印刷传单,经常通宵达旦工作,还常到郊区开展革命活动。1928年,离开劳动大学的陈志正继续留居上海,以码头工人、报贩等身份为掩护,从事革命工作。

1930年,陈志正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工作,后任共青团江苏省委秘书长,曾对王明路线斗争过。这期间,他一面从事革命工作,一面坚持阅读日、德文的革命经典著作,并翻译了马克思的《工银劳动与资本》,发表于清华大学《清华周刊》三十一卷,又翻译了日本向坂逸郎著的《历史的人口法则》等文,载于1930年北京出版的《新民半月刊》13、14期。这些著作都有复制影印本存于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

1932年7月17日,陈志正在上海“共舞台事件”中不幸被捕,被判无期徒刑,关进了苏州军政部直辖江苏陆军监狱。

监狱监视很严,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在极端困苦的监狱生活折磨下,陈志正肺结核病复发,但他态度从容,精神焕发,充满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在和反动派监狱统治者的斗争中,他是最勇敢、最坚定的战士。1934年6月,狱中掀起一次规模较大的斗争,要求改善伙食和争取“开封”。陈志正由于直接面对敌人说理斗争,被毒打60军棍,还加上两副重镣。然而,他毫不在乎,仍把斗争坚持下去。即使在那样艰苦条件下,陈志正烈士也没有放松学习和译著。他翻译了日文版《财政学大纲》上卷约20万字,没有对革命的无限忠心和无比毅力,是不可能在黑暗的监狱中,冒着极大危险,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的。

在狱中秘密党支部的领导下,1935年他们又一次发动了“罢饭”斗争,迫使监狱当局稍稍放松压迫,略微改善生活。但由于叛徒出卖,“罢饭”斗争中,有8名共产党员的身份被暴露,其中就有陈志正。因此,又被移送南京,被军政部军法司加判了8年2个月的徒刑,与原判无期徒刑一并执行,关押在南京中央陆军监狱。他在南京监狱期间,曾写信给二哥志安,引用雪莱的著名诗句:“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这充分表明他对革命的必胜信念。在他被捕后,亲属多方营救,疏通国民党上层关系,最后得到答复是:若本人写一张“悔过书”,可以设法出狱。亲属告知他,并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陈志正回答道:“我没有做错事,无过可悔,写什么悔过书?”此后,陈志正的肺病逐步加重,日益憔悴。他在家属探监时叮嘱说:“我死后不要运回常州,就葬在南京。书籍、衣服,统统送给难友,不要带回去。”尽管身体已非常衰弱,但刚强的性格丝毫未改,对党无限忠贞,念念不忘难友。

1937年5月,国共第二次合作已经达成协议,但因国民党反动派对释放政治犯的诺言迟不实行,陈志正备受摧残的身躯终于倒下了。家里接到他的死讯时,收到他寄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有“我生无内疚,死无怨尤”“望弟侄辈继续努力”。这些遗言为他光明磊落的短短26年人生作了简要鲜明的总结,永远光耀人间。

今天,战争的硝烟已随风飘逝,历史仿佛已经远去,但是,革命烈士浴血奋战的悲壮场景给我们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的。在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中,虽然有很多人没有留下遗骸,甚至没有留下姓名,但他们所表现出的坚持革命、不畏艰险的英雄主义气概,和为党为人民英勇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纪念。站在英雄“面前”,大家心中感慨万千,不是为烈士生命的消失而悲叹,而是被那伟大的精神所震撼。清明祭奠革命英烈,进一步坚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激励新时代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胡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