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于强同志追记一等功。
于强,男,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常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5月15日病倒在工作岗位,经医治无效去世,终年53岁。
于强同志1988年8月参加工作,长期奋战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始终保持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激情,常年处于超负荷、快节奏的工作状态,尽忠职守、无私无畏,直接指挥和参与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逾百起,受组织选派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参与多起大要案的查办,被常州市授予“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务工作者”,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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