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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忘我,亦无我——学习于强同志先进事迹有感
发布日期:2020-08-13    浏览数:  
 

初闻于强同志罹患胃癌长辞于世的消息,给我的感受除了惊愕便是惋惜。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我被抽调至市纪委办案期间,与于强同志有过几次接触。在案情分析会上,他衣着朴素,神情和蔼,话不多,但发言所说,都是字字珠玑,直击案情疑难点,给办案人员以启发,让大家受益匪浅。但没有想到,这样一位纪检监察前辈,还没来得及将更多的办案经验传授给我们这些年轻人,便匆匆地离开了。逝者已矣,于强同志虽然走了,但是他的精神却像一座丰碑,诠释着有我,忘我,亦无我的人生三境。

有我,是一种担当。自我意识的凸显、角色定位的确认,涵养着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气魄,孕育着关键时刻能站出来的勇气。责任面前应有我,干事面前该有我,发展面前当有我。作为常州市纪委副书记,分管审查调查室和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压力之重可想而知。于强同志工作日白天处理委机关事务,晚上和周末前往想园督战,与办案同志一起研判案情,分析疑难要点。正是他的这份担当,才为常州一起起留置案件的成功办理提供了保障和助力。作为年轻一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当学习于强同志敢于担当的精神,提升业务技能,在反腐斗争中磨炼自己,肩负起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

忘我,是一份专注。忘我之境,物我两忘、宠辱皆忘。为了保证想园的防疫安全,作为分管领导,于强同志将妻子送至女儿家,自己独自一人往返于单位、想园、家,谢绝了朋友的邀约,放弃了家人的团聚,三餐皆在单位吃快餐,为了工作,他忘记了家庭、忘记了家人、忘记了生活,想的只是把工作做好,保障反腐工作的稳步推进。因此我们要学习于强同志忘我的精神,用对工作的专注,获得广阔的胸怀和视野,去体会追求梦想的精神快乐!

无我,是一种奉献。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于强同志作为常州市纪委领导,一心为公,从未出面解决过妻子、女儿的工作问题。当病魔袭来,他仍旧牵挂工作,面对前来探望的同事,都是以一句,“你们不用刻意来看我,回去工作吧。”将大家“赶”回工作岗位。他不愿因为自己的病情,耽误委里的工作。无我,是一心为公的无私,是对病魔的无畏,更是对党和人民的无愧。

于强同志虽然走了,但他为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了榜样!作为年轻的打铁人,我们必将继承于强同志宝贵精神财富,用有我之担当铸就反腐利剑,凭忘我之专注做好纪检监察事业,以无我之奉献回报党和人民!(黄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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