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强同志离开了,留给我们的是他那优秀品质,结合巡察工作实际谈几点感受。
一要认真工作。要有“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和时我不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有“把事情做到最好”的精品意识和工匠精神,提升巡察工作质量;要有“不等领导、组织安排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善于思考、超前谋划,打好工作主动仗。
二要科学工作。把工作当作爱好。爱好是最好的老师,这样才能不断学习提高、精益求精,乃至为此奋斗一生;把工作当作朋友,朋友是一笔财富,是一种寄托,是一种快乐。这样才能放下包袱、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把工作当作习惯。习惯是一个思想与行为的真正领导者。奥维德说:“没有什么比习惯的力量更强大。”习惯能让我们深思熟虑,简化步骤,高效工作。
三要健康工作。树立身心健康的工作理念。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身体健康是建功立业的基础”,只有身心健康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科学处理好工作关系。纪检干部要学习于强同志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依纪依规用好手中权力,不逾底线、不碰红线,当好遵规守纪的领头羊。正确处理好工作压力。要科学统筹工作、搞好劳逸结合、保持积极心态,战胜和克服困难,力争做到“铁打的打铁人”。
作为一名巡察干部,要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向于强同志学习,才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确保巡察任务高效完成,巡察利剑永不蒙尘。(王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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