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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于强同志先进事迹有感
发布日期:2020-08-26    浏览数:  
 

2018年4月,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于强同志,当时他正带队在想园办理常州市监委留置第一案,我很有幸加入了这支队伍,就这样在于强同志的带领下开始了自己的纪检监察之路。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与于强同志接触的次数越来越多,留给我影响最深刻的两个场景,一是于强同志召开案件推进会,会上不管我们讲的内容于强同志赞成或是不赞成,之前听过或者没听过,他从不打断我们,总是很认真地听完,然后逐一进行分析,他特别注重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办案件不能一团和气,要有不同声音”,要做到“和而不同”;二是每次会议结束后,于强同志总会留下来陪我们再聊聊家长里短,了解每家每户的实际困难,让这些长期奋战在审查调查一线的同志有个稳定的后方。

于强同志是个有担当的人,他不仅肯担当、敢担当,而且还善于担当。当案件遇到干扰阻力时,他就是主心骨,他公道正派、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为人,为整个专案组承受了无数的压力,让我们能够心无旁骛地持续推进;当案件遇到疑难困惑时,他就是指路明灯,他严谨务实、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能力和作风,为整个专案组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让我们能够团结奋进、勇往直前。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出色地完成了常州市监委留置第一案的查办工作,并在今年年初持续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系统这一重点民生领域的系统案件查办。恰逢案件查办与新冠疫情重合,于强同志多次强调留置场所必须要严防严控,不仅要确保被审查调查人员安全,更要确保办案人员自身安全。考虑到想园封闭管理,办案同志没法回家,于强同志又协调安排帮大家采购配送菜品,解决办案同志的后顾之忧。细微之处见真章,于强同志始终将办案同志放在第一位,将办案同志的意见、生活和家庭放在心上,组织的关爱极大地鼓舞着我们。反观于强同志自身,以前从来不知道于强同志的家庭情况,通过此次学习,我了解到于强同志从未为自己和家人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更别说以权谋私、以权谋利,这种舍己为人、心怀全局的胸怀让人无比敬仰。

2020年5月6日,于强同志陪同张春福书记来到想园听取专案办理推进情况。在会议期间,我拍摄相关照片为工作留痕,但万万想不到,我和于强同志的交集也就定格在了这张照片。虽然于强同志离开了我们,但是向他学习是我们一生受用无穷的宝贵财富,他那高尚的人格魅力和伟大的精神品质不会消散,永远像灯塔般巍然矗立,在迷茫时指引着我们,在疲倦时激励着我们,在大意时警醒着我们。我们将接过接力棒,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让于强精神薪火相传,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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