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窝案留置的12人中,有3名行贿人,都是企业负责人。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本就困难,其中一个企业还面临着贷款到期需要办理转贷的急迫情况。于书记对我们提出明确要求:“抓紧推进审讯工作,谈话时一定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事情交代清楚后要尽早解除留置,保障复工复产。”于是,我们做好充足预案,一边排摸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一边做好留置期间工作准备,对企业复工给予真诚地帮助,这样也促进了留置对象的思想转变,从不配合到积极主动交代行贿事实,保证了案件取证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也保证企业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做到了“双赢”。(口述: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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