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江苏省纪委查办江苏银行原党委书记王建华案,该案涉及的问题面广量大、错综复杂,采取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结合、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等方式,违纪违法隐蔽性强,且时间跨度长达20多年,办案难度可想而知。省纪委领导点将了于书记,让他带领常州办案组到南京全面负责该案的内审工作。这是省纪委第一次以省市联动的模式办理正厅级领导干部案件,机会难得,于书记又起了“练兵”的念头,挑选了周律诚、孔旺扣、薛鹏和我。我当时心里很没底气,但是到了南京后,于书记一方面把省纪委近几年来办理的所有厅级干部的案件材料调出来,和大家一起研究吃透,另一方面带领大家走遍王建华曾经经手的重要项目工程,开展实地调研之余,还会问一问附近的老百姓对王建华印象如何。在内审中,于书记就多次引用了这些案例,向王建华分析为什么有些干部涉案金额少却判的重,而有些干部涉案金额多却判的轻,这对推动王建华最终认罪、悔罪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口述:新北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 崔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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