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懂办案到善于办案,于书记比别人付出更多艰辛。1996年到检察院,他就经常借调到反贪办案,当时借调到反贪上的有一批人,但真正学习到办案业务、提升了办案水平的就是他。可以说,他真正成长就是在反贪。没有进审讯室的时候,他就在外面一直盯着同步录音录像,对象的每一个反应他都琢磨,在结束后和同事分析如何根据对象的反应开展下一步谈话。每一个案件,他都反复看监控,学习办案方法,具体到审讯时为什么要问某句话,他都要找承办人问个清楚。
2000年,于强同志竞聘成为首批主诉检察官,我有幸在他指导下工作,编入一个公诉组,承担刑事案件公诉工作。为了尽快熟悉公诉业务,他把那本公诉指南都翻烂了,上面挤满了他学习的注释。为了对当事人负责,他对事实证据的把关“抠”到了极致,经常为了一点细小的疑问再三复核。
我还清晰地记得,二十年前,他时常讲的一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来不得半点闪失。”跟他办案的两年间,我近距离的感受到了那股拼劲、那股浩然正气,和对工作的一丝不苟。(口述:常州市监委委员 王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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