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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监督“严、准、精” 画好作风建设同心圆
发布日期:2020-04-07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为决胜全面小康、决胜现代化试点提供坚强作风保障,溧阳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作风建设协调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大督查”模式,发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动员令。

一是明晰责任,唤醒监督潜能。该市纪委监委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汇编,系统梳理归口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召集市委办、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改委等14家职能部门协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溧阳市作风建设问题线索移送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职能部门需要加强监督的作风领域和移送的问题范畴,实施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共同会商、季度研判等工作机制,督促在抓好行业领域作风建设的同时,主动作为、常抓常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发现问题掩而不报倒查追究责任,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推动作风监督融入日常监管。

二是列出清单,填补制度漏洞。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部门从单位实际出发,对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查漏补缺,着力破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和执行漏洞。同时对相关要求标准进行分解细化,围绕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婚丧喜庆、津补贴发放、工会福利等方面,结合该市实际细化规定、明确标准,以分类分项清单形式提出,既制定“应该怎样为”的正面清单,也制定“哪些不可为”的负面清单,方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直观掌握、对照遵循,把好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自律监督第一道关口。

三是通力合作,提升监督实效。聚焦节日假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建立完善作风检查、问题反馈、查处问责机制,采取面上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明查暗访、部门联动等方式,倒逼各职能部门在作风建设中切实扛起行业监管和监督检查两项职责,不仅重视制定规则和制度,也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把监督力量沉下去,把监督实效提起来。同时,整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部门及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力量,实现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分类处置问题,画好作风建设同心圆。(莫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