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2020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廉政体检”,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评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截至目前,天宁区纪委监委已精准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9批次1445人次。
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合会诊制度。针对区委组织部和其他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牵头,会同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问责、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
规范流转程序,严守审查回复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各室主任对审查情况签字确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制作党风廉政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回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准确、规范。及时梳理电子和纸质台账资料,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建立廉政档案,规范业务平台使用。加强对检举举报平台、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平台、监督执纪问责平台、党风政风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等业务平台的规范化使用,及时录入、更新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建好廉政档案等方式做好日常基础性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