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晋陵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接到两起关于下属单位招标过程中涉嫌违规的投诉举报。经调查,发现招标在如信息发布、意见沟通、争议投诉受理等方面的问题存在瑕疵。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联合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对下属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一是程序严密。工程项目从立项动议开始及时汇报,按规定做好招标的组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信息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过程的纪律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得简化工作程序。
二是内容严谨。发布的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点,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等事项。合同的签订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责任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进度要求清楚明晰。
三是纪律严明。在招投标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应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对参与的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醒,防止信息泄露,导致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虚假竞争、恶意投诉等行为。
四是监督严格。应形成下属公司内部自我监督、集团公司分管部门职能监督和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专责监督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畅通招投标投诉渠道,加大对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的处理力度,确保招采工作规范有效。(袁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