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河长巡河的时间间隔过长,这样导致问题等发现、等处理的情况。”
“河道日常管护的费用支出按文件要求应该与考核情况挂钩,专项资金使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日前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维护河湖生命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
该区纪委监委根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记录、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查各镇(街道)、村两级河长履责情况,力求夯实河长监管责任,保障河湖健康安澜。
专项督查开展过程中,督查组随机抽查了部分行政村2020年一季度以来镇、村两级河长日常巡河的工作记录,将巡河记录情况与环保系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比对,核对巡河情况是否真实。同时,实地察看了4条村级河道,对清理“两违三乱”、小微水体及河道管护情况进行了解,从而为河长制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找准切入点。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针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当下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关键要实现由‘见河长’向‘见行动’,由‘见行动’向‘见成效’转变,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各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的作用,将河长履责监督工作纳入日常驻村工作中,推进监督的常态化,体现监督的长效性。”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