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监督,切实保障禁捕退捕工作顺利推进。
统筹谋划,强化部署推进。市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省纪委《关于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的通知》要求,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监督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春福在推进作风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专班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以优良作风全力保障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顺利实施。市纪委监委及时出台《全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建立专项监督工作月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
多措并举,强化联动督促。召开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会同市农业农村、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督促各辖市、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实地走访、协调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积极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等方式,确保分类安置,精准帮扶。
突出重点,强化跟进监督。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紧盯“人、船、钱”关键要素,重点围绕退捕范围、补偿标准、奖励标准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组织溧阳市、金坛区开展交叉互查。截至目前,全市退捕渔业捕捞许可证已全部注销,已签订协议795艘,完成率98.3%。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国考任务转产就业完成88.98%、养老保障完成100%、医疗保障完成100%;省考任务转产就业完成83.31%、养老保障完成97.39%、医疗保障完成94.26%。(叶百泉 温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