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访举报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9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您好,现告知您,您来信反映的企业招投标不规范等相关问题已交由承办部门核实,感谢您的来信。”近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对该区某国企招投标问题的实名举报信,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室立即受理、分流、转办,并在收到检举控告当日下午3时,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收件告知。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聚焦服务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主业,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新提升。

坚持法治宣传稳定秩序。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法治舆论宣传对信访群众的导向作用,通过文笔留青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客观报道宣传信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信访的正确认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根据《监察法》《民法典》《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内容,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编印法律知识小手册,多次开展信访法规线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反映问题,倡导理性维权,营造良好的信访秩序和法治环境。

坚持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该区纪委监委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加大对来访人法律和政策的解读,对信访事项为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来访人,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政策引导、心理疏导等方式,将“法言纪语”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向来访人明确指出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引导其自觉选择司法或其他解决途径,在法治程序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上访行为,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对把上访当成诬告、陷害、诽谤渠道的,强化法律告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坚持法治方式处置信访。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依纪依规处置信访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基层纪检监察处理检举控告实务手册》,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置信访举报过程中均依册执纪、按图执法。制定《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定期组织质效评审,让“监督之眼”贯穿处置信访举报始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态。(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