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纪委吗,我要举报,我要举报我们社区书记不认真落实中央决定,不作为、乱作为。”
2020年2月2日早上,刚一到街道纪委办公室,我就接到一名社区党员的举报电话。“请不要急,你说一下详细情况,让我做好记录。”
“这次疫情,中央有规定严禁强制封路,可我们社区书记不到实地了解,直接将某某路给封了,给居民出行造成不便。我也到现场和他反映过,他就是不改,所以我要举报他。”
“好的,同志,我们将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向你进行反馈。”我当时心里就产生疑问,对小区进行封闭式管理是常州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作出的决定,但没有对道路进行封闭管理的要求,是不是社区工作人员简单粗暴。带着疑问,我和同事赶到社区了解情况。
“该路虽然连接了两条单行线,但是我们咨询了交警,不属于市政道路,是小区的内部道路。按照市相关规定:建筑面积30万平方以下的小区,只能开放一个进出大门。此路共长200多米,涉及的两个小区均设有两个出入大门,考虑到人员安全和管理安全,经与物业、业主代表等商议后,我们关闭了此条小区内部道路。同时,加强两个小区其他大门的值守,以此加强对疫情的防控。”社区书记向我们介绍。
听取社区书记介绍后,我们随机走访了几户居民,并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最终认定举报不实。
“同志,你举报的情况街道纪委已进行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向你通报如下······”我们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了举报人。在交谈后,举报人说出了实情,他本人就居住在所封道路附近,此次小区封闭管理,给他本人出行带来不便。
“作为一名党员,你应该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积极发挥好表率作用·····”经过教育,该党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积极悔改。
在接到举报人的道歉后,社区书记打电话给我:“谢谢你,谢谢纪委为我澄清了事实。我们社区平时累些、苦些都没关系,就害怕受冤枉。没想到你们不仅把事实调查清楚后及时反馈,也帮助我们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真的谢谢,有你们的支撑,我们工作更有信心!”
是啊!也谢谢社区书记,让我学到了一课,我们纪委就是党纪法规的维护者,保护干部正当履行责任,也是我们纪检人的责任。(葛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