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新北区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建档立卡农户数据清理工作,对系统内异常数据进行核实清理,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春节前,对全区49户脱贫户(2019年度脱贫)进行逐户走访,深入了解贫困户当前生产生活、住房安全、医疗保障、子女义务教育就读、饮水安全保障等情况,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完成“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与涉农资金平台融合,增设“两不愁三保障”和“预警”模块,实现与住建、教育、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新北区“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联络员制度》,确保平台常态长效运行。对所有镇级资产进行全面验收,着重对清查核实、账务调整、建立台账、完善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所有数据全面进入全国清产核资系统管理。
二是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等方面监督作用,强化对扶贫领域各责任主体的日常监督。区委巡察机构将“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管理等内容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撰写专题巡察报告,供区委决策参考。依托“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对10个镇(街道)及2个区级机关部门线上线下运行管理情况开展2轮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3份,通报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从严查处违纪行为。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市委“阳光扶贫”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逐一梳理巡察报告中指出的个性问题,深入开展问题线索研判,查处1起少发、漏发困难学生助学金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市纪委下转7条比对存疑问题组织开展认真核查,对发现的2名入户人员调查不细致、填写不规范问题组织处理2人。对市纪委督办1条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马凤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