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契机,以规范重塑流程、提升办理实效为目标,通过加大交办力度、指导力度与检查力度,开展基层纪检组织处置检举控告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处置检举控告快速上轨运行。
一是抓住重点,交办督办全覆盖。认真筛选研判,加大对四类信访举报件的交办督办力度。一是指向明确、反映事项具体的实名举报;二是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信访举报;三是初信初访了结后,多年、多头、多层反映的信访举报;四是基层主动提请交办,借力推动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举报。
二是突出要点,指导办理“1对1”。信访室联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开展交办信访件办理跟踪“包案”制,每一件基层纪检组织办理的交办件,均配备一个由信访室、监察员办公室各一名业务干部组成的“包案”小组,从程序办理到核查方案制定,开展“1对1”全流程跟踪指导,并对基层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后再提交区纪委信访室审核报结,确保交办件办理程序合规、质量过硬。
三是解决盲点,监督检查“双反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检查实效。一方面,信访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办信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查深查细,书面反馈信访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被检查单位还要及时向检查组书面反馈信访件办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与疑问,推动业务部门积极履职,及时予以回应,做到答疑解惑清晰透彻。(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