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传真 >> 内容
溧阳市:精准把握“四种形态”政策 鼓励激励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0-04-07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主动适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近年来,溧阳市纪委监委主动转变执纪理念,认真落实严管厚爱要求,注重关口前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9年,该市纪委监委在落实低保政策专项督查中发现,该市竹箦镇王渚村村民王兴文不该享受低保政策却在享受低保人员名单中。经查,2006年7月,竹箦镇扶贫干部许某让王兴文代替其儿子王敏申办了低保,王兴文确实存在“错保”现象。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王兴文,今年已有80多岁(年老体弱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妻子已去世多年,和儿子王敏相依为命,且仅靠王兴文一人种田勉强维持父子俩的基本温饱。王敏从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能正常与他人交流,无法正常办理身份证、残疾证、银行卡等任何证件。

“2006年7月,我镇民政办在办理低保申报过程中,发现王敏符合参加低保的资格,但是因为他当时没有身份证、银行卡、残疾证等必备材料,无法进行申报。考虑到这一情况的特殊性,也是为更好地保障王敏和其父亲王兴文的基本生活,我把情况和镇民政办负责人汇报,也把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大家商量后,都认为可以作变通处理,将王兴文代替其儿子王敏纳入低保,所获得的低保金用于王敏的日常生活……后面的申报手续都是由我经办的。”面对纪委监委的谈话询问,负责为王兴文办理享受低保手续的许某说道。

“那你知道你的行为违纪了吗?”“知道的,我违反了低保申报管理有关规定,是我工作失责。”还未等调查人员开口解释纪法条文,许某一上来就主动承认了错误。

在随后的案件讨论中,对于许某的行为该不该受处分、该受何种处分,负责调查审查、案件审理的同志均表示要以包容的态度去看待。

“实际生活中,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人口素质、实际需求错综复杂,仅通过切割式、机械化的评估方法去衡量扶贫对象正不正确、程序到不到位、理由充不充分显然过于简单粗暴。评价精准扶贫的效果好不好,关键还是要看有没有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低保兜底有没有兜到位,有没有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要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思维去考量。基层扶贫干部身处扶贫攻坚战最前线,是冲锋陷阵的主攻手,如果动辄问责,不仅伤士气,更误大局。”

“在我看来,许某‘变通’的做法虽然不符合政策规定,但他不是为了谋求个人私利,完全是出于公心,对自己的错误,没有丝毫推脱之意,主动担责、说明问题。我倒是觉得对他这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要给予肯定。”

“纪法条文是死的,没有温度的,不可变通的。而我们在运用纪法条文时要考虑综合效果,许某的做法所取得的效果是我们能看得到的,也是困难群众希望看到的,带来的效果是温情的,实实在在的,合乎民心民意。这才是真正的兜底兜到位,‘扶贫’扶到点上了。”

经讨厌决定,对许某可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2019年10月28日,溧阳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竹箦镇纪委共同对许某实施了诫勉谈话。

“我们要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用意所在,精准把握‘四种形态’的政策策略。从严监督,不等于束缚干部手脚;从严执纪,不等于从重处理、顶格处理;从严问责,不等于打消干部的积极性。同样的,容错免责是严格执纪问责前提下的容错免责,是为了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公正地执纪问责。”溧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毛建国在点评案件时如是说。(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