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排查过廉政风险点?”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委巡察组在对区某局进行常规巡察时,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联动式个别谈话。
“我们这个局权力小,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小。” 负责人回答道。
“这个想法不对,权小不等于风险小!有职权就必须始终绷紧廉政风险防控这根弦。这是不是一种潜在风险呢?”巡察组长明确地指出。
巡察副组长补充说:“资金拨付是不是存在弹性空间,本条线所发生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环节都是廉政风险点!”
“确实如此,是我认识不到位。只要有职权就有廉政风险。我马上着手重新全面排查。” 这位负责人惭愧地说。
谈话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无感慨地说:“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去年该组通过发提醒函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向该单位明确整改内容和方向,未得到足够重视。这次借巡察的东风,就是要将压力传导到位,督促驻在部门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今年以来,钟楼区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推进巡察“利剑”与派驻“探头”的协同贯通和优势互补,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以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落实。
为此,“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巡察与派驻监督融合贯通,目前,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巡察进驻前,巡察组专题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的介绍,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全年重点工作、作风建设、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处理等情况,有利于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第二阶段是巡察期间,派驻机构主动参与巡察汇报、信访接待、个别谈话、调研走访等工作,全方位掌握驻在部门的工作情况,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廉政风险、消除监督盲区,压实主体责任,将嵌入式监督做的更细更实。第三阶段,是巡察整改环节,建立督促整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压实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戴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