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以学法为基础,提升法律素养。每逢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区纪委监委迅速传达上级有关学习要求,及时征订学习资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举办“周末课堂”,组织全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内法规进行常态化学习。建立考学制度,在充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完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储备的基础上,统一安排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通过开展各项学法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深化法治思维,增强法律素养。
以用法为导向,拓展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反腐败党纪法规,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追责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技能,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和运用法纪的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经得起法治考验。
以守法为根本,增强廉洁自律。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案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抓好省纪委监委两个“1+N”制度体系贯彻执行,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和防止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有效防控执纪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防止“灯下黑”。(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