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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一封实名举报信的四次反馈
发布日期:2020-05-17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您好,我是金坛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您举报韩某某的信访件,现已调查结束,依规定将调查情况告知您,请问方便到我们这边来一趟吗?”

“我不方便。”

“那我在电话里告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具体情况是......对于我们的调查结果,您满意吗?”

“我建议你们再去现场看一下,是不是跟我信里讲的一样,满不满意的你们自己说吧。”举报人愤然挂断电话。

第二次电话联系,举报人则说,“我不需要当面答复,你们只要把调查结果寄给我就行。”

第三次接通电话,“我对你们调查结果不认可,现在不需要你们答复。”举报人一句结束通话。

区纪委监委实名信访举报“三见面三反馈”机制要求,我们对办结的每一起实名举报件都要当面进行答复反馈,征询群众对办结情况是否满意,现在却出现这样的情况,让我无比沮丧。

无耐,我只能向室主任汇报、请教。

“小陆,反馈调查结果的时候,当事人有情绪很正常,我们不能有畏难情绪,要学会换位思考,分析举报人举报的原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解释说理、化解矛盾、安抚情绪的工作。”室主任将其答复举报人的心得讲给我听。

按照室主任指导,我重新梳理了当事人的举报信以及信访受理之后与举报人的谈话笔录,对举报人的举报动机进行分析,并将举报事项所涉及的相关纪法规定一一列出来。为确保解释说明万无一失,还向兄弟部门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咨询了语言表达方面注意事项。

鉴于举报人情绪激动,已经无法进行电话反馈,和室主任后,决定上门向举报人反馈信访件查办情况。

“您好,我们是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今天来向您反馈一下您举报的信访件查办结果。”我和同事根据举报人留的地址来到他的住处。

“没想到你们还亲自上门来说明情况。”见我们主动上门,举报人比较意外,情绪也缓和了很多。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这件事情牵涉到您的切身利益,我们是能理解的。针对您的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仔细核实……”我首先向举报人介绍了查办信访件的过程。

“我本以为这件事会不了了之,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亲自上门向我说明情况。这里面有些事情其实我也是听别人讲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以前是我态度不好,真是不好意思!”

“如果你还有什么新的线索,还可以继续向我们反映,但是反映的情况要属实,不能夸大、歪曲甚至诬告陷害他人啊。”

因准备充分、解释有据、话语得体,反馈工作得到实名举报人的认可。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是纪检监察工作坚守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我们在查办实名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时,不仅要依法依纪对信访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也要在做好向举报人反馈这一“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不仅要调查充分,而且要实事求是地释疑解惑,客观公正答复举报人的关注,才能赢得民心。(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