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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监督“走心” 执行不“走形”
发布日期:2020-05-18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张会计,你看这户2018年和2019年的阳光助医资金申请资料,出院小结上显示为同一人同一种癌症,怎么可以申请2次呢?”常州市金坛区纪委扶贫救助专项检查组成员小李向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问。

张会计看了看,憋红了脸说:“确实是同一人同一种癌症,是我们把关不严,当时申报审核时间紧、任务重,确实没注意到,不过这笔资金是打卡发放的,肯定是发给了申请对象。”

“即使是发给了申请对象,对照政策也是不允许的,如果可以这样发放,阳光助医惠民政策落实不就‘走形’了吗?对其他重症患者也是不公平的。”专项检查组王组长说。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以扶贫资金监管为切入口,对该区慈善总会涉及的救助资金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一个缩影。

专项检查组为找准风险点,通过与该区慈善总会开展座谈的方式进行调研摸排,掌握了慈善总会涉及的救助资金种类、发放依据、发放标准以及发放程序等方面信息。了解到阳光助医项目支出占比较高,申请便利,存在一定风险,决定将该项内容作为专项检查重点。

检查组随后调取了某镇2017至2019年度的申报数据817条,经过分析数据,集中研判,发现几类可疑数据:名单中有18人重复享受政策;有3名非低保户享受低保救助政策;有4人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是低保户;有部分申请人与救助补贴打卡发放人名称不一致。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我们采取不同的方法进一步了核实。对于重复享受政策的,重点查找同一种重症享受多次和同一票据享受多次的情况;对以低保户名义申请补助资金的交由区民政局核查,重点查找该户是否为低保户;对非低保户享受低保政策的交由该乡镇民政办进行核查。”检查组负责人介绍。

通过比对,检查组发现问题线索2个,已按规定程序移交监督检查室处理。下一步,检查组将以点带面对全区阳光助医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扶贫救助资金涉及种类繁多、资金量大,如何做到精准发放是一件关乎民生的大事情,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时要‘走心’,这样惠民政策才能不‘走形’。”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