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某日,常州经开区遥观镇某非公企业党支部开展支部谈心谈话活动,担任该公司支部纪检委员未满一个月的季某敏锐地察觉到党员小刘的情绪有些低落:“小刘,你最近是不是有不顺心的事?”
“哎!前阵子周边乡镇不是有新增疫情病例嘛,我在微信群和朋友讨论这个事,没想到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小刘在季某的关心下,和盘说出了心里话。
在安慰小刘的同时,季某同时对小刘作了批评教育。
“说实话,当时我也犹豫了一下,但是我知道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所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是我的职责和义务,我们纪检委员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监督哨’的作用。”一边是同事之情,一边是职责所在,在进行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后,季某还是向该镇纪委反映了刘某的违纪线索,同时积极配合协助镇纪委核查工作。
该镇纪委核查组在初步核实中发现,在疫情期间,刘某将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疫情方面的不实信息转发到了微信群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刘某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该镇纪委已对刘某的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
据悉,遥观镇纪委根据常州市纪济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选配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要求,把所有的党组织的纪检委员选配到位。这名纪检委员虽然才任职不到1个月,就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非公企业尤其难能可贵。今后该镇将探索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村级监察联络员、村组廉情监督员“三支队伍”,把监督网络全面覆盖到基层最后“一公里”。(李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