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念好四字诀:“查、分、定、亮”,扎实开展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查”即查风险。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先由镇监察审计室排查梳理,陆续在全镇13个村(社区)、26个事业单位、1个镇属国有公司推开,坚持一单位一张表,分门别类排查。各单位(部门)根据岗位设置、人员职务安排、职责定位等情况,着重针对本单位(部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逐项、逐条认真排查可能发生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并填写好《新桥镇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交镇纪委备案。经梳理,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37个。
“分”即分等级。对照排查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各单位(部门)邀请分管(蹲点)镇领导一起开会研究分析,决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点发生概率、造成后果、危害程度、引发社会影响等因素,将237个岗位廉政风险点按高、中、低三个等级分类。
“定”即定措施。各单位(部门)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召开党员大会、部门会议等讨论、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并责任到人,交由分管(蹲点)镇领导审核,确定后严格执行落实。目前,共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57条,完善制度机制19个。
“亮”即亮清单。镇纪委根据各单位(部门)岗位风险点排查表,召集镇纪委委员、村(社区)纪检委员、事业单位纪检联络员开专题会议,列出各单位(部门)“防风险”清单,针对各单位(部门)行使权力领域中的决策、实施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以清单形式亮化,在所有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事业单位公共办公区域公示,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履职,遵纪守法。同时,新桥镇纪委全面督查廉政风险排查的全过程,保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