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朱林镇长兴村时,了解到该村存在重复申报项目的情况,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区纪委,区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核工作。
经前期核查了解,长兴村是以土地整理项目的名义申报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并获得了9万元补助资金。
“既然是项目上的问题,我们先到项目实施地点走访一下,看看虚实。”在向室主任汇报后,我和同事小朱决定先去朱林镇实地走访。到达项目建设地点后,我们看到这里确实已经将废弃的土地进行了平整,现在已经长了绿油油的农作物了。
“看来这个项目是真实的”,我跟小朱边走边说。走到路尽头时,我们看到路边有一块项目公示牌,上面详细地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情况,但建设单位一栏却写着“朱林镇国土所”。
“这个项目不是长兴村委建设的吗?怎么公示牌上写着建设单位是朱林镇国土所呢?”带着疑问,我和小朱决定到朱林镇国土所了解情况。
镇国土所吴所长向我们说明了情况,“项目是我们投资建设的,跟长兴村委没关系,只是项目实施地点在长兴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村委帮我们处理了不少矛盾,当时的建设费用也是我们打到村委后由村委代付的。”
随后,吴所又把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拿给我们看。当看国土所提供的项目建设资料跟长兴村的项目申报材料如出一辙时,我心里就有数了。把资料复印后,我和小朱决定去长兴村委找项目资料编制人村会计丁某核实情况。
“丁会计,你们申报的土地整理项目是村里投资建设的吗?”我问道。
“是我们村投资建设的。”丁会计说完后,就把村里支付建设费用和兑付村民补偿款的会计凭证拿给我们看。
“但我们这里有一份镇国土所的申报材料,和你们的申报项目一模一样,请你解释一下?”我一边说,一边将从镇国土所调取的资料拿给丁某看。
丁某看后神情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这个……”丁某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好 ,沉默了一会儿后,丁某将实情和盘托出。
原来,金坛区对经济薄弱村实施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长兴村属于经济薄弱村,村书记顾某让丁某对照申报指南看是否有可申报的项目。当看到申报指南规定可以申报土地整理项目后,丁某想到前不久镇国土所刚好在村里实施过土地复垦项目,就把镇国土所建设项目时的相关资料复印过来,然后根据申报要求重新编制了申报材料来申报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并将镇国土所委托村委代付的会计凭证附在申报资料中,增加项目的真实性。
“你们党总支书记顾某知道这个事情吗?”
“顾书记让我负责项目申报后就没有再过问了,所以后来我就没再将具体情况跟书记汇报,申报资料上顾书记的签字也是我代签的。”丁某说道。
违纪事实调查清楚后,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丁某涉嫌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最终,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总支书记顾某因工作失察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区纪委责成朱林镇党委追回被骗取的9万元扶持资金。
对经济薄弱村进行项目扶持,是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确保惠农政策精准落地,为脱贫攻坚决胜提供坚强保障。(樊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