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资产都进产权交易平台,账目也一清二楚,该多少是多少。”在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杨庄村委党群服务中心,村民们对“小微权力”治理带来的实效纷纷表示肯定。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基层小微权力,延伸“四责联动”机制运用,建立起“明责、督责、究责”链条,把责任压实到区职能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管住“小微权力”,规范基层治理。
区纪委监委牢牢牵住“责任制”牛鼻子,做好顶层设计,强化责任层层传导、级级落实。将基层村(居)“小微权力”治理纳入全面从严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出台《零星工程补充管理办法》《钟楼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等40多项制度,打通“区委—下级党委(党组)”“区纪委监委—镇(街道)纪(工)委—村(社区)”“派驻机构—区驻在部门”等多条责任链。通过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零星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等“小微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细化具体任务清单21项,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内责任明”。
针对加强“小微权力”整治问题,区纪委监委组织区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脱贫攻坚、三公经费、“三资三化”等领域进行专项督查。挖掘村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家底不清”“租期过长”等普遍性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局核查资产23.9亿元、排查显失公平的长期合同10份,切实保护群众三资“钱袋子”。延伸监督触角,组织邹区镇纪委对30个村民小组进行组级财务专项检查,保障组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在阳光下进行。专项整治以来,各领域联动查摆细化廉政风险点43个,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有力推动各方责任主体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有效整合。
区纪委监委坚持依规依纪查处“小微权力”治理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开展问责工作。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起,问责16名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在流程管控、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标明纪法警戒线,织密“微腐败”防控网,从根源上去除“微腐败”滋生土壤。(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