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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 强化法治思维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健全了监察法律体系,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坚实保障,对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在政务处分法出台后,该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了集中学习,认真研读法条,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推进政务处分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

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以法治的价值、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规则开展政务处分活动,以法治化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原文7章68条,精研细读、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政务处分法》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熟练掌握监察对象、管辖范围、处理流程等方面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推动《政务处分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强化法治思维。《政务处分法》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也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法明确了法律界限。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更要带头遵守法律规范、践行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当标杆、作表率,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的观念,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善用法治方式。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准确运用《政务处分法》规定的适用规则,合理把握处分种类。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切实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