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茶山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聚焦“明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宜人茶山”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强化主体“明责”。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始终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确党工委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内监督等9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和实施步骤,加强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的目标管理,使任务分解更加清晰具体,做到可操作、可督查、可追责。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分层分类制定“责任清单”,党工委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同时,加快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和覆盖,建立街道、基层党组织二级责任网络,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
狠抓落实“履责”。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党工委委员主动当好“履责”的“领头雁”。每位委员既抓分管科室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每年与分管科室、联系点村(社区)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抓好制度建设,使制度建设成为“履责”的重要保障。围绕街道机关部门权力运行监管,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队伍建设,把抓队伍作为“履责”的重要抓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开展干部队伍专项治理,建立常态化“廉政体检”制度,全力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洁性。
严肃追究“问责”。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问责问效力度,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对一些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意识不强、“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及时提醒;对一些街道和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及时实施诫勉谈话;对一些街道和村(社区)信访问题突出、案件多发、执行“八项规定”不力的,采取果断措施,通过专项检查,找出原因,着力解决。建立违纪违法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倒查案件背后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并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挥好“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达到“警醒干部、形成震慑”的目的。(陆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