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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查”要求 促进单位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坚决把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保证作风建设系列规定在全市系统内严格实施,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以“四查”为抓手,不断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注重改进作风,开展日常检查。抓好日常、“八小时”之外、节假日的干部作风建设教育管理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身遵循。

二是注重为民解忧,开展专项调查。联合“政风热线”“问政常州”栏目,帮助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主动接受群众和网民对该局作风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

三是注重严实责任,实施重点巡查。聘请第三方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行动,对工作职能涉企、涉民的重点部门、窗口(处室)、行服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重点察访,认真查纠为民服务中的不良习气。

四是注重形成合力,开展压责提质“督查”。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重(大)要事项督查工作与活动,及时反馈社情民意。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建账列表,下发基层单位监督整改工作联系单,要求销号整改、限时清零。(薛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