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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常委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形式,专题组织了《规定》的学习。

会上,中心党组书记陈慧传达了上级的有关要求,介绍《规定》对指导中心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并认真领学了全文。

会后,陈慧书记强调,党组成员要把学习宣传好《规定》作为增强依规履职尽责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提高战胜包括意识形态、信息安全、金融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张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