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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市住建局党委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带头领学。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主要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以及监督追责情形,涵盖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认真学习贯彻,着力落实执行。局党委要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对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会议强调,下一步,局党委将根据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监督工作重实效”,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卢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