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会同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工作人员对申报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改设备投入项目)补贴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组先后来到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常州华利达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泉晋光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随机抽取企业购买技改设备的发票进行核验,重点查看设备购置日期、名称和金额,并对所购设备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票物一致。此次抽检是该局机关纪委在第三方机构前期审计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抽取确定的,涉及补贴资金96.8万元,从抽检结果来看,3家企业均符合申报要求。
“三位一体”专项资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改设备投入项目)申报是市政府为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扩大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按技改设备投入12%补贴的一项财政扶持政策。
下一步,该局机关纪委将对专项资金补贴发放情况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发放公正、公平、公开。(冉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