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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会商研究 督实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此次会议,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视会、推进会,对驻院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党组要高度重视,照单接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如是说。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专题研究市院党组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工作。会上,该纪检监察组围绕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监督制约、巡察整改、廉洁教育等五方面,对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示范引领、责任担当等维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与该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更有利于院党组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近年来,该组紧密结合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等工作要求,坚持靠前监督,与市检察院党组积极加强双向互动机制建设,制定《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从严治检工作协调办法》,明确了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送等制度,有效形成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