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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严惩与容错并举 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
发布日期:2020-03-20   来源:钟楼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违背了一名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犯下了严重的错误……”面对所在街道纪工委的立案审查,违纪党员张某作出检讨。

1月31日上午,家住钟楼区北港街道的居家隔离人员张某,未向所在社区报告,在家人陪同下私自驾车前往南京禄口机场。后经社区、街道和公安机关联合处置,张某于当日回到居住社区继续隔离。

案发后,北港街道纪工委迅速反应,在初步核实后决定成立调查组开展立案审查工作。经审查调查,街道纪工委依据纪律规定,给予张某警告处分。

作为涉案党员的所属社区,星港路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监管不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社区工作人员少,社区面积大、人口多。从大年夜开始,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就放弃休假,日夜轮班,竭尽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却依旧出现了疏漏。

2月6日,为战胜疫情、共克时艰保驾护航,钟楼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鼓励激励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的意见》,明确五类适用容错的行为。

考虑到该社区已按预定方案和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此次出现的偏差失误系因防控对象不配合或不履行义务导致的,发现问题后,社区在第一时间上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且未造成重大损失,属于五类适用容错行为之一。为此,北港街道纪工委对该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此案既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也因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质运行,为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党员干部鼓劲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