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将对市公安局党委和东海证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辖市、区公安局(分局)和9个支队开展提级巡察、延伸巡察。提级巡察溧阳市公安局、金坛区公安分局、武进区公安分局、高新区(新北)公安分局、天宁公安分局、钟楼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延伸巡察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治安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巡特警支队、水上警察支队。
根据计划安排,自2020年4月初至6月下旬,市委六个巡察组将进驻被巡察单位工作约2个半月,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等,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