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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抓牢巡察“五级责任”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0-06-09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金坛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五级责任”体系,明确不同主体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党委领导主体责任。该区委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将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提上区委常委会议事议程,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不少于3次,高起点谋划部署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党的建设考核。认真开好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区委主要领导扎实履行巡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约谈加压,区委书记对4家整改进度缓慢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落实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继出台《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整改专项督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组织巡察机构及时跟进做好巡察整改指导督导、专项督查各项工作,及时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和专项督查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目前,已对区委前八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全区发布了6期整改专项督查通报,以督查成效倒逼整改落实。

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该区委区政府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牵头和分管联系领域内的整改责任。每轮巡察反馈会,分管区领导均参会并讲话提要求,有效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对照巡察办抄送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做到快部署、多指导、勤督办,对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力的实施提醒约谈,推动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目前,分管区领导已对整改落实不力的7家单位党组织实施约谈,督促进一步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主动跟进,把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和问题线索处置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事项优先处置、快查快办。推进日常监督关口前移,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认真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集中阶段的整改及时跟进,加强与持续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有序衔接。定期向巡察办通报日常监督情况,确保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有效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做好整改任务分解;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症结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整改方案,做好集中阶段和持续阶段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前九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636个,完成整改1490个,整改落实率为91.08%,解决了一大批系统内、行业内突出问题。(魏本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