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委巡察机构不断健全巡察准备环节的协作配合机制,做实做细巡前统筹准备工作,打通协作壁垒,发挥监督合力,让巡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畅通巡前沟通机制,精选巡察对象。每轮巡察前,根据《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本年度巡察计划,市委巡察办与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等多家单位充分沟通,全方位、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当前上级部署要求和全市应巡单位现阶段政治生态情况精准选定巡察对象。比如,按计划2019年第二轮拟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巡察,政府办提出恰逢高考、中考、招生、入学等关键时间节点,建议将对教育系统的巡察推迟到年底进行,市委巡察机构及时采纳该建议,将教育系统巡察纳入当年第三轮巡察。
扩大巡前通报范围,全面了解情况。市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协作单位有关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巡前通报的方式和内容。每轮巡察前,除函请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常规协作单位提供相关情况之外,还新增了网络舆情、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通报。比如,安全生产被列为巡视巡察重点后,每轮巡前,市委巡察办都会向市应急管理局发函,商请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近三年以来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目前,常州市巡前通报协作单位已扩大到11家,为巡察组提供了更加全面、更有价值的材料支持。
优化巡前通报形式,精准锁定问题。除函请各协作单位提供常规的书面通报材料之外,还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巡前通报。比如,提请市纪委监委相关室部采取点对点、面对面沟通的形式单独向各巡察组组长进行通报,增强了通报信息的保密性;对被巡察单位班子运行、选人用人、干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巡察组会主动上门,听取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室、监督处等有关部门的介绍;对县(市、区)相关单位提级巡察时,发函督促县(市、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前通报,具体组织安排相关协作单位以当面或书面通报的形式,向市委巡察组进行汇报。
强化巡前业务培训,明确目标导向。每轮巡察进驻之前,市委巡察办均会组织巡前业务培训。除邀请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负责人授课外,还针对不同巡察板块、巡察对象等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专家授课,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培训。比如,针对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前,邀请其他地市开展过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的巡察组组长授课,目标导向更加明确,培训效果明显提升。(余坤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