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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五项监督机制打出派驻监督“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0-01-21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关口前移。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切入点,建立驻在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帮助并督促他们围绕单位的核心业务和流程,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项目推进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的风险点,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织密补牢“权力笼子”,做到防病于未萌。如选择水利工程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该组2019年度重点项目,汇同市水利局针对水利系统行业特点完成《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初稿)》,进一步研究如何发挥好手册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根据工作职责查找在工程建设管理、人事、财经、物品及水政执法等五个方面廉政风险环节30项,廉政风险点63个,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图16张,汇编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为强化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以及关键岗位的监督,我组以水利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为试点,建立健全单位和人员廉政档案,涵盖部门基本情况、人员信息、工作制度、廉政风险排查等内容,并进行总结和完善。

坚持抓细抓常,强化日常监督。为及时掌握驻在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并实施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驻在部门全面总结当月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一岗双责等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2019年,该组根据报送情况开展专题监督检查10次,提出整改建议6条,从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如针对水利局党组在报送这项工作内容上存在一定偏差,填报时以机关党委和纪委工作内容为主,且事业单位没有分开另行报送,我组对水利局党组下发了《对近期有关工作的监督建议》,对报送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坚持定期会商,强化分析研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我组每季度与被监督单位定期召开廉情分析对接会议、主体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厘清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掌握分析驻在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廉情动态。为进一步强化廉情分析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第三季度廉情分析会上我组选取几家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专题交流,如统战部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民宗局的巡视问题整改、台办的对台工作风险防范、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介绍如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效果明显,受到了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的充分肯定。

坚持重点突出,强化靶向监督。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要求驻在部门每月对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科级(含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备案。针对水利资金量较大的情况,该组联合水利局财务审计处开展水利系统工程资金和行政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督促水利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针对水利局涉及工程项目较多、廉政风险较大的情况,专门设计工程项目统计表格,涉及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要素,通过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针对性地下发监督建议1份。如在对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某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时,发现该项目虽然经常州市水利局把关审核,但有些内容不详实不明确,要求该单位针对项目审定价格、招投标方式等作出详细说明。

坚持“三互结合”,强化联动互助。为加强与驻在部门的互通互联、同频共振,该组与驻在部门建立了协作联动制度,形成上下贯通监督格局。一是内容上互通。明确需定期向驻在部门通报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以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驻在部门要定期向纪检监察组通报市本级和下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月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等。二是程序上互动。根据互通内容的性质、紧急程度,形成与驻在部门多种互通方式。即动态报送,明确驻在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有一名主体联络员,通过纪检工作QQ群,对基础性的工作资料进行互通;书面通报,以书面形式对涉密文件及相关内容进行互通情况;会议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与驻在部门面对面交流。三是工作上互助。积极构建相互借鉴、汲取经验的工作模式。一方面,督促驻在部门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拓展至下属事业单位;另一方面,驻在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遇到困难时可寻求纪检监察组和其他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做到同向用力,切实发挥“纪检监察组+驻在部门>2”的工作效应。2019年8月,该组协助河道湖泊管理处就1名中层干部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情况进行处理,并就此事召开员工警示教育大会,真正做到“监督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