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直面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提振精气神,当春乃发“声”。
响“春雷”,释放纪律信号。连续下发通报,将近期查处的2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典型违纪问题和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释放强烈纪律信号。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溧阳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纪检机构巡回驻点监督制暂行办法》,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深入一线,以监督实绩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等工作。
勤“春耕”,校准探头精度。结合各被监督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工作一览表。一方面,督促各党委(党组)班子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对单履职,查漏补缺。另一方面,协助委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清廉溧阳“1+9+X”专项监督,校准监督探头,确保精准实效。
擅“咬春”,保持高压态势。通过驻点办公、专项督查、巡回检查等方式,不断探索监督模式,扩大探头深度、广度;综合运用廉情分析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事项,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加大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各项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失职失责等形式、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强化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许怡)